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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!
大哥,二姊同意全數都由我及大姊繼承....。
同意, 就要有憑據 ,口說無憑, 大哥,二姊兩人去辦拋棄繼承 , 手續很簡單 。
先將遺產總數, 建立遺產清冊, 去國稅局報遺產稅 , 然後開始辦理繼承手續 。
繼承登記總體步驟有 :
準備 :
1.查明多少財產,何種財產 (至國稅局申請財產歸戶清冊)
2.繼承人有多少人,是否繼承 (繼承系統表, 網路列印或地政拿)
3.財產如何分配
行動:
4.報稅
5.繳稅
6.過戶登記
...........
★先報稅
1.填寫遺產稅申報書
書表下載
2.國稅局申報遺產稅 (在98年1月23日以後往生者,遺產稅免稅額為 1,200 萬元)。
..........
★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(繼承)登記
繼承登記應附文件 :
1.登記申請書 ~網路有登記申請書下載, 或親自去拿
2.登記清冊 ~網路有登記清冊下載, 或親自去拿
3.繼承系統表 (由申請人依民法有關規定自行訂定並註明:「如有遺漏或錯誤致他人受損害者,申請人願負法律責任。」並簽名或蓋章。
4.土地建物他項所有權狀 (如無法檢附者,應由繼承人之一出具切結書)
5.被繼承人除戶謄本 (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籍謄本,不得以戶口名簿影本代替)
6.繼承人戶籍謄本 (現在之戶籍謄本,不得以戶口名簿影本代替)
7.遺產稅繳(免)納證明書正影本各一份
8.其他應附文件(如法院准予抛棄函...)
如有要分割 :
9.分割繼承加附分割協議書正副本各一份(印花貼千分之一)
10.分割繼承加附各繼承人印鑑證明各一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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